新规出台!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发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机制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大连数衍数据微信公众号

政策速览



   1月20日,据国家发改委官网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布了《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确运营机构提供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收取费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可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主要内容



  一、明确定价范围和管理权限

    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以下称“授权主体”),要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公共数据资源,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以下称“运营机构”)进行数据治理、开发,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授权主体指导运营机构建立各类应用场景下可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项目清单,对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免费提供;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可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国家数据管理部门设立或指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按程序纳入中央定价目录;地方数据管理部门设立或指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原则上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等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确有必要的,可授权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二、规范定价程序

    制定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核定运营机构高准许收入;在高准许收入范围内,由授权主体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上限收费标准,并书面报告发展改革部门、数据管理部门;运营机构在不高于上限收费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尚无完整年度运营情况的,由授权主体指导运营机构制定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已有完整年度运营情况的,授权主体应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提出书面申请,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评估具备定价基础后,按上述程序制定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标准。


  三、制定高准许收入和上限收费标准

   (一)科学核定高准许收入。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高准许收入。高准许收入包括经营成本、准许利润和税金。其中,经营成本指运营机构在提供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扣除政府补助后的合理费用支出,主要包括授权运营相关平台建设和运维成本,数据传输、汇聚、存储、治理等成本,人力资源成本,获取公共数据资源的相关支出,以及期间费用等,具体通过成本调查确定。准许利润按照经营成本乘以准许利润率确定。准许利润率按照成本调查前一年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6个百分点确定,具体由有定价权限的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明确。税金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合理制定上限收费标准。授权主体应统筹考虑不同应用场景下各类产品和服务的数据、算力、存储等资源使用,人力资源投入,以及销售规模等因素制定上限收费标准。具体可按产品数量、服务次数、服务时间、数据调用量等形式收费。


  四、建立定期评估调整制度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对运营机构高准许收入等情况开展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上一周期内实际收入超过高准许收入的部分,在核定下一周期高准许收入时予以扣减,超出较多的,可在不同周期平滑处理。


    在评估周期内,授权主体每年根据运营机构实际收入、销售规模等情况,指导其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当年实际收入偏离高准许收入10%及以下的,由授权主体指导运营机构调整具体收费标准;超过10%的,由授权主体调整上限收费标准。


  五、加强指导监督

      发展改革部门、数据管理部门会同授权主体指导运营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单独核算并准确记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经营成本和收入等情况,及时调整定价过高、社会反映强烈的收费;推动运营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数据产品和服务项目清单及相关收费标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查处不遵守行业管理有关规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每年3月底前,授权主体向发展改革部门、数据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运营机构经营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运营机构整体经营状况,开展授权运营的成本开支、实际收入及利润、具体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规模及收入、实际收入与高准许收入的偏离和收费标准调整等情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相关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强化政策联动,推动价格政策与行业管理政策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地方人民政府为授权主体的,由其指定的部门负责本通知中授权主体相关工作。公用企业开展授权运营的,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规定负责授权主体相关工作。鼓励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的地方或行业积极探索,丰富应用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在发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关价格政策时,积极加强宣传,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政策解读



     明确市场规则,增强市场信心

     此前公共数据运营价格缺乏统一规范,该价格机制的发布明确了公共数据用于产业发展可收取运营服务费,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清晰界定了定价范围、程序等,为数据资产行业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定价框架,让市场主体在交易中有明确依据,减少不确定性和纠纷,增强市场参与各方信心,促进数据资产市场活跃度提升。


    促进合规流通,释放数据价值

     价格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共数据流通的障碍,促使更多公共数据合规进入市场。以前由于定价不明确等原因,部分公共数据难以有效流通和开发利用,现在通过合理定价,激励运营机构对公共数据进行治理和开发,将数据转化为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推动数据资产化进程,充分释放公共数据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推动产业发展,创造业务机会

      一方面,政府指导价确保运营机构有合理盈利空间,吸引更多企业和机构参与公共数据运营开发,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可获得更多数据资源用于创新应用开发;另一方面,明确的价格机制使数据需求方更清晰了解使用成本,增加对数据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带动数据标注、清洗、分析等相关产业发展,为行业内企业创造更多业务机会和收入来源。


    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垄断利润

     通过核定运营机构高准许收入、制定上限收费标准等措施,防止运营机构凭借掌握公共数据资源获取过高垄断利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数据资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对运营机构的指导监督,要求公示收费标准、查处违规行为等,促使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信力。


    引导资源配置,提升行业效率

     价格机制作为市场信号,引导社会资源向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领域合理流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会流向运营效率高、数据产品和服务质量好的企业和项目,促进数据资产行业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整个行业的运营效率和发展质量。



挑战与机遇



     运营机构需在满足数据治理、开发等成本前提下,根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需求合理定价,实现盈利并持续发展,既要保证数据产品和服务质量,又要优化成本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以应对价格限制带来的盈利压力。


    同时,为在有限价格空间内获取更多利润,运营机构需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数据处理、分析等技术水平,开发高附加值的数据产品  和服务,如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高数据质量和安全性,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数据解决方案,以差异化竞争优势吸引客户,拓展市场份额。


      后,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过程中,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至关重要。运营机构需在价格机制框架下,投入足够资源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加密、脱敏等技术应用,确保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满足合规要求,赢得客户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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